Thursday, July 16, 2009

路上走好,明福

昨天看见新闻时,知道朋友被反贪污委员会带走,没有打电话鼓励他,支持他。
现在,要这么做,已经太迟了。。。

意外,自杀,还是他杀,至今,没有下文。可是,有关单位在其家人面临此生离死别,没有一丝鼻酸,没有一丝惋惜;
有的,依旧是马来西亚执法部门的懒散,怠慢,拖延及尝试隐瞒。

反贪污委员会的官员也应该是人。他们怎么就没有想过,假设,有一天,他们的亲人也突然撒手人寰,他们不也会无法接受,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快速处理,以便至爱的亲人可以入土为安?那么,他们就不能抱有这样的同理心,协助明福的家人吗?

由于大马人的纵容,我国的警方已经练就金钟罩,可以选择目无王法,无视别人的要求。

大马人,你们应该也看过,阅读过很多报章,知道很多人都在监狱里,还是警方或其他政府单位的拘留或软禁下惨死,而且,不得任何合理的解释。你们是否依旧允许这样的事件无至今的上演,直到,有一天,事情发生在你得身上时,你才后悔?

一切,交由你们自行定夺。

明福,怀念你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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