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November 4, 2010

电影院+sms

难得丽萍约看电影,我只是稍微迟疑,就答应了。

可是,昨天的电影,确实那么的不享受。
在电影院里,为了德辩的问题,我把一个小时,花在发短讯。
我竟然用了RM 3,让自己享受在电影院发短讯的滋味。
这是多么的讽刺。

感谢造谣者带给德辩那么多麻烦。
恨不得把那个人五马分尸。

今晚,迎来了第二个不眠的夜。

2 comments:

Elijah How 立恒 said...

不止rm3啦,加戏票钱就应该超过rm10~~
好好睡啦~~晚安!!

zhunggia said...

那天的戏票才RM6.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