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个晚上,由于睡不着,我选择观看《黑金帝国》(I Corrupt All Cops)。
看完之后,震惊,是我的唯一感受:原来,警队的贪污腐败可以那么的严重,应该说目无法纪。更重要的是,这是血淋淋的事实,曾经发生在香港,震撼香港社会的事件。
可是,只要想一想,这不就发生在马来西亚吗?贪污腐败,不是警队的专利,上至首相,下至普通政府官员都把它当成我国不可或缺的文化。或许,你可以认为,这是一项对国家领导人的指责,可是却没有人不赞同这个指责。它的存在非常重要,因为它勾勒了我国的一部分文化。如果说,少了贪污腐败,我国的官僚文化就没有了特色,这一点都不夸张。
可是,当时的英属香港和现在的马来西亚不一样。由于英政府决意要肃贪,所以,无论当时的香港皇家警队多么不愿意,甚至群起罢工导致治安真空,侵袭廉政公署,他们注定还是要被清理,因为,大权在握的是英政府。英政府的立场是非常鲜明及强硬的。
回来马来西亚,肃贪的口号喊了六年,可是,政府部门却越来越贪。反贪污局升格为反贪污委员会,不但没有遏制贪污,反而可以说,因为其不中立性,导致他可以被誉为助长国阵政府的贪污腐败。另外,由于国阵政府的领导人都被认为涉及贪污,更不可能要求反贪污委员会全力肃贪,断自己的财路嘛!这就是我国和英属香港的不同了。
所以,在我国,为了打造更好的马来西亚,人民完全不能依赖现有政府了。唯有吸取308的经验,强调人民主权,人民透过手上的一票,威迫政府认真实施政策;要不然,就甭给面子,换个管家好了。
我真诚希望,我国的反贪污委员会,可以媲美香港的廉政公署。